小細胞肺癌的治療
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的區別在于它具有快速分裂、 增殖和早期擴散的特性, 因此, 小細胞肺癌治療以 “化學治療” 為主, 必要時加做“放射線治療”。以下針對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、 流程、 常見問題進行詳細的說明, 讓讀者對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有所認識。
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
小細胞肺癌的生物特性及生長速度均異于非小細胞肺癌(如肺腺癌、 上皮 細胞癌等),因此在臨床治療方式及預后、 追蹤上, 需與非小細胞肺癌、 其他肺癌類型做區別。臨床醫師會根據小細胞肺癌的臨床分期等,再根據患者的情況來決定治療方式。 過去將小細胞肺癌分為 “局限型” 及 “擴散型”。“局限型”腫瘤位于肺部及附近淋巴或侵犯頸部淋巴, 在放射線治療涵蓋的范圍內。 “ 擴散型” 則表示癌細胞侵犯至遠端器官, 例如:腦、肝臟、 骨頭、 心包膜、 肋膜等。
早期小細胞肺癌(未侵犯任何淋巴腺, 且未發生遠端器官轉移)腫瘤小 于3厘米,肺功能佳, 建議采用手術切除,術后追加4次化學治療。
局限型小細胞肺癌 建議采用化學治療搭配胸腔腫瘤放射線治療;可同步 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,或先化學治療3個療程后評估療效, 若改善則續用放 射線治療, 以減少不良反應, 尤其對高齡(70歲以上)患者。 放療后繼續追 加3次化學治療。
擴散型小細胞肺癌 因不適合胸腔 放射線治療(例如癌細胞轉移至心包膜、 肋膜、肝臟、 骨頭、 腦部), 乃采用全程化學治療, 總共6次化療。
若腫瘤經治療后消失或無任何轉移病灶,則會建議進行 “腦部預防性放射線治療”,放射劑量約250厘戈瑞/次, 分12次照完,總計量為3000厘戈瑞。 這是由于小細胞肺癌治療后, 約80%患者在1年內又復發, 其中癌細胞經常轉移到腦部, 因此進行預防性治療, 以減少腦部轉移的機會, 并保持生活品質。
若腫瘤復發, 則規劃第二線化療, 第二線用藥可使用Topotecan (拓撲替康注射劑)、lfosfamide (異環磷酌肢注射荊), 每3周治療1次, 經3個療程后再評估。 需要放射線治療的情況, 如腦部轉移、 骨轉移、 脊髓神經轉移并壓迫。
治療流程
小細胞肺癌化學治療使用Cisplatin ( 順鉑抗癌) +Etoposide (依托泊苷抑特癌), 每3個星期注射1次, 每次治療3天;藥物劑量則根據體表面積計算, 但需配合患者體能狀況調整劑量, 以不發生重大不良反應為原則。
3次化療后進行評估療效, 需安排胸部電腦斷層掃描、 全身骨掃描及其他相關必要檢查。若有改善則繼續化療3次或進行放射線治療。若腫瘤仍繼續惡化, 則更改化療用藥, 開始第二線化療。